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23 浏览 27561 次
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具有我省特点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区域特点的农业科研开发体系。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科研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根据农业科技周期长、公益性和区域性强的特点,在《纲要》精神指导下,从云南实际出发,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订我省农业科研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实行分类改革,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科研机构。积极创造条件,从省地两级农业科研机构中,择优扶持具有区域特点和优势的科技机构,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农业科技研究开发中心,承担区域性重大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

  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农业技术中介、咨询、信息服务组织的建设,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的新型农(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加速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

  建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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