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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1-08-31
【实施日期】2001-08-3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云政发[2001]第110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寻求安全、优质、营养的农产品的呼声越来超强烈。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低农残食品等无公害食品已成为21世纪人们消费的时尚。1989年农业部在中国首次提出绿色食品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据不完全统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低农残食品年产值达22.4亿元,其中绿色食品生产总值2.4亿元,生产基地总面积37.7万亩,实物生产总量4.47万吨。有28家企业的4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质量认证,有18家企业的28个产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进入市场,为我省绿色食品产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