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充实和调整。进一步发挥省
茶叶行业协会和省
茶叶商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做好
茶叶行业发展和市场营销的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为政府部门决策当好参谋。支持依法成立各种
茶叶中介组织,促进
茶叶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各重点产茶州(市)和县(市、区)规范成立各类
茶叶中介组织。鼓励和扶持茶农建立自负盈亏、自我服务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努力提高
茶叶生产、销售的组织化程度,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连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各有关州(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促进茶叶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相关配套办法,认真解决茶叶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云南茶叶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