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04 浏览 25989 次
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在普查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为a、b、c、d四类,d类企业又分为绿、黄、红三档。

  a、b、c类企业是指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a、b、c三类企业的划分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结论相对应。d类企业是指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或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d(绿档)类企业是指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质量监控、产品出厂检验等手段和制度的企业。d(黄档)类企业是指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内部质量管理、质量监控、产品出厂检验等有待进一步完善的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内部质量管理、质量监控、产品出厂检验等有待进一步完善,有一定取证条件且正积极创造条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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