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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6-03-10
【实施日期】2006-03-10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云政发[2006]第4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云南省九届四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省的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严肃、认真、负责地提出了1473件建议、提案。其中,交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办理的有1401件(人大代表建议675件,政协提案726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95.1%。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