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3-10 浏览 28513 次
乡镇各项扶持政策,着力抓好1100个一类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切实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等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扶贫联系点制度,做好与深圳、宁波、青岛、大连4个对口帮扶城市的对接工作。在搞好扶贫开发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经济强县建设。

  23、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总结和推广农户参与、乡村规划、上级审批(备案)的参与式扶贫模式,强化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和决算公告制度,提高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加大稽查和整改力度,严格惩戒措施,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责任追究制,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扶贫项目的管理水平。

  24、切实安排好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在对全省扶贫开发一类重点乡镇和重点县二类重点乡镇的特困人口实行定期救助的基础上,今年要把重点县三类重点乡镇的65.6万农村特困人口纳入定期救助范围,力争在2007年全面建立和实施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扶贫、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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