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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高等院校科技管理改革和科研院所体制改革
改革高等院校科研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知识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把高等院校建成为我市知识创新的主体和源头。鼓励高等院校建立知识创新专项资金和专兼职科研队伍,完善高校科研评估体系,将科研经费投入、科研水平、成果转化等指标纳入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业绩考核重要内容。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放到高校科研管理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高校与企业合作,共建研发平台,联合开展科技攻关,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高校师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校科研仪器设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