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05 浏览 33742 次

【颁布日期】1999-06-22

【实施日期】1999-06-22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赣府发[1999]第21号

1999年6月22日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1998〕36号)精神,由省计委组织省有关部门制订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订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按照规划要求认真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的落实工作,为建设环境优雅、山川秀美的新江西而共同努力。

 

江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省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