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
下一主题: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公布
(3)建立打击传销、惩处非法直销的行政监管体系。2005年,对申请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依法进行审定、发证,对直销企业实行监管。开展建立工商、公安、教育、商业、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打击传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的工作;2006年,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建立市场巡查制,完善工商、公安、教育、商业、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打击传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2007年,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和惩处非法直销的行政监管体系。
(五)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使市场物价保持基本稳定,价格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行为数量减少,以国家监督为主,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督为辅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基本完善。
2005年工作目标: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城镇达到70%、农村达到60%;涉农收费公示率、教育收费公示率、行政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