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
下一主题: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公布
2006年工作目标: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城镇达到75%、农村达到65%;涉农收费公示率、教育收费公示率、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率保持在95%;初步完成价格信用数据库与企业信用数据库联网工作。
2007年工作目标: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城镇达到80%、农村达到70%;涉农收费公示率、教育收费公示率、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率保持在100%;实现价格信用数据库与企业信用数据库联网,价格社会监督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2.工作措施
(1)加强价格宏观调控,利用价格杠杆,疏导和平抑价格,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价格宏观调控能力,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严格执行疏导电价矛盾和实行差别电价的政策措施,缓解供电紧张局面;加强粮食价格调控,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加强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稳定价格,保障供应。
(2)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开展收费公路年审,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清理整顿公路收费,实现货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