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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责任
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内容制定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内容制订区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整规办备案;各配合部门要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按计划进度推进工作,确保规划各阶段目标及总体目标的圆满完成。
市整规办要跟踪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市整规领导小组;要制定年度考核指标,次年初对各部门、各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