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4-01 浏览 26734 次
一东盟博览会的契机,积极宣传介绍我区食品监管工作及取得的实效,报道重质量、讲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区乃至我国食品信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狠抓落实,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监管作用,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水平。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抓紧建立本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本级政府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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