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
下一主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颁布日期】2004-11-11
【实施日期】2004-11-1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
桂政发[2004]第6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近期以来,我区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势头得到遏制,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和水产品的质量状况不断改善,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好转。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