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27028 次
望和输入地区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每年开展引导性培训4.5万人以上。力争每年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劳务输出达到40万人以上。不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力争到2010年使农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0%。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21、完善财政体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自治区财政安排对各县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到各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规费,市收取部分向符合规定使用范围的县级项目倾斜安排。运用财政贴息、补助等办法,重点扶持各县区龙头企业、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加大对自治区级小康示范镇、重点镇的扶持力度。增加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逐步把农村特困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快五保村建设,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22、拓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在基础设施、市政设施领域推行“建设-运营-移交”(bot)等多种投资方式。加快市政设施的收费改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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