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27005 次

【颁布日期】2004-05-17

【实施日期】2004-05-17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发[2004]第24号

2004年5月17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步伐,服务“南博会”,推进大开放,建设大南宁,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泛珠江三角经济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特别是中国-东盟博览会在我市举办的契机,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五个统筹”,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和劳务型经济为重点,以工业化为龙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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