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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制意识和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目前,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制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个别企业甚至为追求利润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部分群众对假劣食品的危害性认识还不足,不少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还仅仅停留在追求“价廉”的观念上,而没有认真考虑食品安全的因素。同时,其鉴别假劣食品的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1年至2年的努力,重点治理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