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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5-12-13
【实施日期】2005-12-13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5]第167号
2005年12月13日
《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卫生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82号)以及《关于印发2005年深圳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5〕41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