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下一主题: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试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标准》。加快推行以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以经济手段,有效分散和减少工程风险。进一步探讨村庄和集镇农民自建住宅的管理模式。
2007年:力争把村庄和集镇农民自建住宅建设全面纳入正常基建管理,杜绝出现新的“八无”工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行诚信记录、工程担保等制度,强化单位和个人的准入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保证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