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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和街道要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责任,调整并充实镇和街道基层食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力量,并与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自律承诺书,对企业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食安委、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通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市食安委负责牵头组织具体实施工作,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