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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落实引导和扶持措施
(十九)加强服务业的规划引导。
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结合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空间布局和行业具体情况,根据服务业的八大重点产业的基本发展纲要,研究提出各相关行业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发改委牵头制定金融业、中介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具体发展规划,市经贸委牵头制定会展业和商贸业的具体发展规划,市交委牵头制定物流业的具体发展规划,市文化局牵头制定文化服务业的具体发展规划,市旅游局牵头制定旅游业的具体发展规划。
(二十)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经贸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条件和标准,设立重点服务产业引导和支持专题,纳入由相关财政扶持资金构成的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范畴,对服务业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进行补贴或贴息,并与国家和省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相衔接,为我市申报国家和省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