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07 浏览 27001 次
技机构予以优先支持,促使他们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型农业骨干企业。

  --充分发挥农业高等院校、中央在鄂科研机构的作用。通过项目招标、基地建设、人才科技共建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我省农业重大、关键技术项目的攻关和实施,鼓励、支持它们与企业合作,共同承担农业科技任务。

  (二)建设强大而充满活力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稳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要建立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推广体系。在县乡机构改革中,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要统筹规划,合理定编。要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实行低价或免费推广方式,切实做好社会效益显著的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要充分保证推广工作的费用、条件和时间,提高科学技术的入户到田率;要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强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提高科技推广人员素质;要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基层推广机构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乡镇农业科技示范场;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措施,调动推广人员的积极性,确保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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