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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执法力度。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要继续加大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以及儿童食品等重点产品,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小企业、小作坊和个体企业等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健全执法打假机制,全面实施以县市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加强督办、严格奖惩的打假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不留死角。各级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对食品安全重大案件要集中力量及时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积极推行县市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打假责任书,各级政府对辖区内涉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