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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实施我省天然林保护工程。2004—2010年在长江及淮河流域和太行山等重点地区40个县、38个国有林场,对95.01万公顷的森林、灌木林和未成林造林地进行保护。其中,2004—2008年实施保护65.01万公顷;2009—2010年增加保护面积30万公顷。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对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进行补偿和保护。启动日本政府贷款“河南黄河中上游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三)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
1.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涉及南阳、信阳等11个市的92个县(市、区)。2001—2010年造林50.56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2.89万公顷,封山育林13.00万公顷,飞播造林4.67万公顷。2001—2002年已完成人工造林5.07万公顷,封山育林0.33万公顷,飞播造林0.07万公顷。2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