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5-21 浏览 24106 次
持民营经济商标品牌持续发展,农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快速增长,传统老品牌的挖潜振兴上。引导各地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著)名商标,优先推荐我市支柱产业商标品牌认定驰(著)名商标;对已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强化跟踪服务,共同推动企业创建国际化强势商标品牌。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著)名商标品牌的扶持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商标管理,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品牌的美誉度。各级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辖区内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有竞争潜力企业,进行梳理排队,择优列入辖区品牌发展规划。依据企业发展和争创情况,适时调整争创梯队,区别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培育引导措施,建立起衔接紧,后劲足,实力强的驰(著)名商标创建梯队,保证重点目标重点培育、重点突破,形成环环紧扣、层层递进的创建格局和工作态势。

  7.把驰名商标的创建突破继续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总结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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