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5-28 浏览 24196 次
发挥支农再贷款资金引流和政策引导作用,引导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大对外向型农业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灵活运用再贴现工具,对外向型农业企业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要优先安排农产品出口企业流动资金、技改资金贷款,并减少利率上浮幅度。税务部门要保障农产品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按时兑现。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和国有农口企业、国家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林产品初加工所得收入,可按国家税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

  三、提高农业利用外资的水平

  (一)扩大农业利用外资领域。在国家产业政策框架内,从我市实际出发,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从农产品加工领域向农业综合开发领域延伸,从农业生产领域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从农业产中环节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支持外商采取独资、合资、租赁、承包、收购等方式开发农业项目。对经营期限长、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开发农村“四荒”地,对其中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项目,从获利

1  2  3  4  5  6  7  8  9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