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出口基地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和品种品质改良行动。外贸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要注重向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倾斜。鼓励农产品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对参保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家现有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基础上,省外贸发展基金再给予适当支持。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国外商标注册、国际质量认证、gap认证、有机认证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给予补助。对入选商务部和山东省重点扶持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提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用于农产品出口促进的比例,优先支持农产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探索建立政府支持、行业协会救助、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救助机制。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要优先安排农产品出口企业流动资金、技改资金贷款,并减少利率上浮幅度。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为农产品出口企业量身定做外汇理财和避险工具,引导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