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2004修正)
发布时间 2014-06-14 浏览 26835 次

【颁布日期】2004-03-31

【实施日期】1995-02-0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2004修正)

2004年3月31日

 

  (1994年12月25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4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技术推广必须遵循《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四条规定的各项原则,严格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把农业技术普及运用于农业生产全过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服务网络,制定具体措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农机等行政部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