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15 浏览 24111 次
通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同时,鼓励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同时,鼓励农户以土地、劳力入股等方面,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三是引进现代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发展农产品配送和连锁经营,放手发展中介组织、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形成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五)加快结构调整。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优质化的要求,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生产结构。各地要树立“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思路,集中优势资源和生产要素,大力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的产业或产业带,实现工厂化加工、规模化生产,形成一批“赣”牌特色农产品,以特色占领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按照《江西省农业产业化化经营省级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的五项要求(即带动力强、辐射面宽、发展潜力大、受益农户多、能起龙头带动作用),建立起省、市区市、县三级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体系,集中力量扶持100多家市场知名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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