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08 浏览 24828 次
掺杂使假违法行为,确保行业健康发展。要求所有会员从我做起,强化自律意识,做到不生产、不采购、不经营有质量问题的茶叶,坚决拒绝客户掺杂使假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要求,做到守法经营。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茶叶相关的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做到不达标的茶叶不出厂,不流入市场。加工企业还要制订完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制,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常抓不懈。企业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有关执法机关的监督和检查,不得弄虚作假。对质量无把握的产品应及时主动送样到具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自觉改进产品质量,及时消除隐患。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质量问题投诉、举报网络,广大会员、业内人士、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有质量问题的茶叶要及时投诉、举报,开展全方位监督,以保证我市茶叶质量稳定可靠和安全卫生。(市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市农委:2320216,市质监局:2510438,市工商局:2313263,市茶叶协会:2113668)

  六、舆论监督,营造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整治氛围

  充分重视和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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