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下一主题: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
8、抓好发展规划编制,建设新村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即着手村镇规划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所有镇要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尽快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编制规划的要完成规划的修编工作,有条件的要完成详细规划。100个示范村要在2006年上半年以前、其他村要在2007年完成发展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的编制要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和传统文化生态,尊重民意,突出特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重保护历史文脉,体现徽风徽韵,不搞千篇一律。村庄建设一定要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