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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多元收入结构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1985—2000年,在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劳动者报酬收入所占比重由9.7%上升到28.3%;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比重由82.2%下降到67.1%,其中种植业收入比重由59.1%降至41.5%,牧业收入比重由10.2%升至11.8%。农民收入由过去以家庭经营收入特别是种植业收入占绝对地位,转向劳动者报酬、种植业、养殖业收入共同增加的局面。1980—2000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84.8元提高到1934.6元,增长了10.5倍,年均递增12%。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加快了小康进程。
5、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改善了农产品供给。1978—2000年,我省粮食产量增长66.6%,达到2470万吨;棉花产量增长1.5倍,达到28.5万吨;油料产量增长7.7倍,达到285.1万吨;肉类产量增长5.3倍,达到311.5万吨;水产品产量增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