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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壮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贴息资金支持2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改制、改组、改造,组建企业集团。加强龙头企业上市工作,对于上市辅导期已结束的龙头企业,要尽快做好项目完善和审批工作,积极推荐上市;对于具备一定基础的龙头企业,要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指导做好上市准备工作。国有商业银行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应优先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原则不上浮。
16、加强龙头企业和组织科技开发与创新。省级龙头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