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7-18 浏览 27623 次
造15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10个。建设10个农产品出口基地。搭建农村市场监测体系信息交流平台,完成17个省辖市和10个重点监测县(市)市场运行监测硬件设施改造,实现试点企业数据信息网上直报。2006年,在全省105个县(市、区)全面实施试点工作。

  (二)加强领导。我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在商务部指导下进行。商务部与安徽省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与省商务厅联合组成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指导和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省政府成立安徽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试点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要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试点工作。省政府每年年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偏差,提高试点工作的成效和水平。

  各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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