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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申报采用《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明确项目起止时间,管理和实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详细地点,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期实施目标,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资金详实用途,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等要素。
(四)项目实行分行业管理,农业、林业和渔业项目比重分别为72.1%、14.4%和13.5%。各地以农财、林财、渔(水)财联合文件形式分别报送省归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2份,省财政厅1份。另外,农业项目必须同时通过“浙江省农业厅网上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林业项目必须同时通过“浙江林业网网上办事系统-项目库申报”窗口申报,每县(市、区)农业、林业和渔业项目申报数量均控制在2个以内。项目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