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春公司诉怡清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发布时间 2014-08-04 浏览 28258 次
有限公司朝阳店,住所地:长沙市人民路。

  法定代表人:young david colin,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塘店,住所地:长沙市劳动西路。

  法定代表人:周兆达,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湖南华银旺和超市有限公司新中路店,住所地:长沙市韶山南路新中路口。

  法定代表人:张亚武,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湖南华银旺和东风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东风路。

  法定代表人:周杰,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衡阳华银旺和超市有限公司解放路店,住所地:衡阳市解放路。

  法定代表人:胡干军,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湖南心连心超市有限公司湘潭粮贸店,住所地:湘潭市车站路。

  法定代表人:黄腾其,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湖南省桃源县古洞春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洞春公司)因与被告湖南省怡清源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清源公司)、张国华、张智、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常德店(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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