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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经“”修改,原题《我市组织开展2013年度市级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
8月22日讯:根据《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茶业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市级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安茶[2013]71号)文件精神,近日,福安市财政局与茶业局组织开展2013年度市级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
福安市级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将从列入福建省农民合作社名录的茶叶专业合作社中评选,申报示范社的茶叶专业合作社经所在乡镇审核推荐,市财政局、市茶业局将根据申报标准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最后确定10个市级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对被评定为“市级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合作社每家给予5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