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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总机话务员能用英语为客人提供电话服务。
6.2.5 客房
a.至少有2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照明充足;
c.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面盆、梳妆镜、淋浴或浴缸,配有浴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h供应冷水,18h供应热水;
d.有电话,可通过总机拨通国内与国际长途电话。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
e.有彩色电视机;
f.具备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g.有遮光窗帘;
h.有与饭店本身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交通图和旅游景点介绍;
i.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更换床单及枕套;
j.24h提供冷热饮用水;
k.提供一般洗衣服务;
l.应客人要求提供送餐服务。
6.2.6 餐厅及酒吧
a.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