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31 浏览 33289 次
象的监督。

  29.加快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制(修)定步伐。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商检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年内早日完成;抓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的修订调研,以及《合格评定法》的立法调研等工作。做好《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办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管理规定》、《进出口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口茶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查验管理办法》、《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动物源性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保税区(库)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口岸食品卫生风险管理办法》、《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保税区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修)定工作。组织起草、制定进口商品登记备案管理有关的规定;根据国家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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