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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99-07-23
【实施日期】1999-07-23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20号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于1999年4月27日经农业部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长 陈耀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农药安全使用、农药产品质量及农药残留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研制者和生产者申请农药田间试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