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5-01-17 浏览 23579 次
要求,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由市场司牵头,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对外和协调工作;各司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本行业的官方评议工作。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司局之间在明确各自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应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避免官方评议工作上出现重叠或管理真空。

  四、工作程序

  (一)市场司接到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来的要求官方评议的文件后,根据评议内容及要求,及时转送部内相关司局。

  (二)各司局按照要求,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评议;并按时提出评价意见,经市场司审核后报出。

  (三)官方评议材料内容涉及部内多个司局的,由市场司统一组织评议工作。

  (四)各司局安排的其他基础性、研究性工作,由各司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向市场司提交工作进展及工作总结报告,由市场司负责统一汇总,做好总结交流工作。

 

附件1:

2004年外来入侵生物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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