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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大检查。9-10月,组织各地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清查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严厉打击各类无证、冒证、一证多用以及产品标签与审定内容不符、任意扩大使用范围、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查。9-12月,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兽药和饲料产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农民不要购买质量不合格产品。
(五)查处并公布大要案件。9-12月,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办各种途径发现的农业投入品重大案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大案要案。
(六)曝光不合格农业投入品企业和产品名单。9-12月,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连续多次抽检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列入“黑名单”重点监控,并通过新闻媒体依法向社会曝光。
(七)组织开展甲胺磷等5种高毒禁用农药集中检查活动。9-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