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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我部设立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信函和电子邮箱,并继续对典型案件的投诉举报人给予奖励。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相关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疏通投诉举报渠道。
四是落实案件上报和督办制度。对案值5万元以上的假劣农资案件要按季度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对跨区域的案件,要在通知涉及区域相关部门协查的同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要进行重点督办,做好跟踪查处工作,一查到底。
五是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研制地方农资打假工作评价考核指标,从组织领导、投诉举报、市场检查、质量抽检等方面,开展农资打假评价考核工作。评价考核结果通报各地,并将考核结果与农业项目、资金挂钩,逐步建立完善农资打假考核与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