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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制种管理,把好种子源头关
一是制定规划引导优势区域制种。要求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作物组织制定制种优势区域规划,加强优势区域农田基本建设,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服务,引导企业到优势区域制种,推进良种生产区域化、专业化和规模化。
二是实施制种全过程监督管理。制种企业要严格制种基地隔离条件和生产条件,确保亲本种子质量,做好苗期花期等关键时期去杂、去雄等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两杂制种的花期,组织开展制种基地、田间质量和生产档案抽查。对隔离条件和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改进,问题严重且难改正达标的,要收回或不再发给生产许可证。
三是严格种子收购管理。要求制种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种子收购秩序的管理,对抢购套购和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对性质严重的种子生产企业,不再审核或审批种子生产许可证。
(六)组织监督抽查,确保种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