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
下一主题:农业部关于贯彻《中共
三是遏制走私进口势头。重点查处非法走私进口行为,严厉打击走私进口疫苗活动。对兽药经营企业、兽医医疗机构及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场查出的未办理《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进口兽药许可证》的走私产品,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全面实施生物制品批签发制度,提高疫苗抽检覆盖率和检测数量,保证疫苗质量。
(二)围剿清查禁用兽药,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
严厉查处非法制售禁用兽药活动,严格限定氯霉素等人用药品流入兽药市场和使用单位。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清查活动,特别对边远落后地区的兽药经营点、农户和蜂农要进行重点教育、重点清查,对查出的禁用兽药及时销毁处理,并追根溯源,追查禁用兽药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