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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外商等社会力量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农业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大中型农业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将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允许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成立农业科技资金,专门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推广和奖励农业科技人员;鼓励企业、外商直接投资农业科技工作;鼓励农业企业组建现代化的专业或产业研发机构。
(二十)建立完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体系
--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队伍,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科教兴农的基础和关键,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任务和保证。
--加强学历教育,加大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力度,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改善农、林、水产院校办学条件,加大师资培养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我省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快培养各个层次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的适用人才。
--在我省高校现有“211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