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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完善村民会议议事规则,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形式和基本程序,公开内容增加新农村建设事项。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适应农民群众需要的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救助、社区环保等服务设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把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劳动力资源开发、产业化带动等工程。实施农村民生工程,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平均1200元,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水平,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尽快实现部分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为辅、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