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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91-03-15
【实施日期】1991-01-0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政[1991]第7号
1991年3月1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0〕70号),结合我省实际,对进一步完善我省外贸体制的若干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认识,建立外贸自负盈亏机制
国务院决定,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取消国家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从建立自负盈亏机制入手,使外贸逐步走上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联合统一对外的轨道。这是外贸经营机制的一个重大转变,也是促进对外贸易以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决策。但由于目前外贸每美元出口换汇实际成本高于汇率,计划内出口产品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