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购国家补贴农机低价出售牟利被判诈骗罪
发布时间 2015-07-11 浏览 22262 次

  两男子套购出一批获国家补贴的拖拉机然后低价出售,以此牟利,涉嫌诈骗罪。近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两男子10年和3年有期徒刑,各处罚金5000元和3000元。

  合谋套购农机

  2012年4月,孙某某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国家为扶持农业,出台了对购置农业专用机械的农民给予一定财政补贴的政策。为详细咨询该政策,孙某某与从事农机经销的夏某某相识。了解政策后,孙某某与潘某某(在逃)共谋以务农为名,套购出一批拖拉机然后低价出售,以此牟利。为使诈骗顺利进行,二人将诈骗计划告知夏某某,希望得到其帮助。在得到给予好处的许诺后,夏某某同意提供帮助。

  低价销售分赃

  2012年9月,潘某某出面与人合伙成立了“某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之后以合作社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领了12台“东方红LX804”型拖拉机。以每台享受国家补贴5万元的标准,所购的12台拖拉机由国家财政补贴60万元。

  在夏某某的帮助下,孙某某、潘某某将拖拉机购得并完备手续,在当年11月由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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