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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强公共卫生监测及疾病控制能力。
改善疾病监控设施与手段,开展疾病科学研究,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尤其是重大、新发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以及慢性非传染病与伤害的防治工作,重点解决死因监测和重点危险因素控制。加强区域性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相应的信息发布、报告和反馈制度,实现与省和国家有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
3.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提高针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队伍的建设,尤其是要强化信息网络和应急救治条件建设以及骨干人员的培训,尽快编制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五)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与统筹兼顾,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人防与消防工程,构建安全可靠长效的区域防灾减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