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7-21 浏览 26733 次
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六)大片林业基地和重点飞播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市(地)、县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第十八条 各市(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制定森林火灾扑火预案。山区的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国营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乡村林场,也都要制定扑火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常备不懈。

 

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第十九条 无论一般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以及森林火警,都要查明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林木损失、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扑救情况等。

  森林火警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一般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调查;特大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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